关于举办《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的通知
时间: 2021-01-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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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培训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机动车发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保护守法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受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的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现面向广大会员开展《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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