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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拟推2000台新能源汽车 本地优先鼓励竞争

时间: 2015-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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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在高明区召开,透露佛山今明两年拟投1.88亿元推广2000辆新能源汽车,同时启动建设一批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本地车企品牌最高可获7成推广份额
    根据会议印发的《佛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4—2015)》(下称“方案”),今明两年,佛山要完成推广应用2000辆新能源汽车的目标,方案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在2000辆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中,按车型分,公交车与出租车加起来达到1150辆,占比达到57.5%,占比次之的为私人乘用车,数量为650辆,剩下的200辆为专用车与公务车。方案同时规定了五区的推广任务:禅城区420辆,南海、顺德各605辆,高明、三水各185辆。
     佛山市发改局局长周文表示,在今明两年完成2000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是省下达的硬任务,市里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对各区的绩效考核,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推广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坚持“本地优先、鼓励竞争”的原则,即各区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佛山本地车企品牌,同时也允许市外整车制造企业积极参与竞争,推广应用车辆中的外地品牌数量应达到30%以上。
    据了解,目前佛山具备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或潜力的企业仅有2家,分别是位于南海区的北汽福田欧辉新能源客车项目及位于高明区的陆地方舟新能源汽车项目。
    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地方补贴
    据佛山市发改局透露,目前佛山仅有在顺德区投放的66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和在高明区投放的126辆中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这与广州2871辆、深圳6958辆的市场保有量相比差距甚大。
    业界人士分析认为,这与佛山没有出台全市性的地方补贴政策,以及缺乏充电配套设施关系甚大。比如,车主在佛山购买进入工信部目录的新能源电动汽车仅能享有中央财政提供给厂家的补贴,但没有地方补贴,而反观深圳,除了中央财政补贴之外还有与之等额的地方补贴。此外,佛山目前仅在高明区建立了18个充电桩,而深圳的充电桩已有约4100个。
    记者从昨日会议上了解到,佛山今明两年拟投1.88亿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贴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等方面。佛山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制定市级财政补助实施细则。
    而在配套设施方面,今明两年,佛山争取建成充电站24座,小型充电站35座,交流充电桩568个,直流充电机253个,燃料电池加氢站1座。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将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另行制定。
    新能源车推广任务分解
    按车型分:公交车与出租车加起来达到1150辆,占比57.5%,次之为私人乘用车,650辆,剩下的200辆为专用车与公务车。
    按五区分:禅城区420辆,南海、顺德各605辆,高明、三水各18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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