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 又一城,济南放开二手车限迁政策!
时间: 2021-12-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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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印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济政发〔2018〕22号), 实施对外埠转入机动车临时性管理措施,外埠机动车(摩托车除外,下同)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应当达到本省对济南市要求执行的外埠转入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国五标准)。禁止达不到国五标准的车辆转入济南市。
就在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营商环境,促进二手车交易流通的大环境下,经过过多方努力,2021年12月10日,经济南市政府同意,济南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停止执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切实加强外埠转入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放开二手车迁入准入条款!外埠车辆转入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至此,山东16市均可办理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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