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公安部“放管服”12项改革新措施

时间: 2021-05-10 09:11      来源:
责任编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10日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此次发布会上最受关注的亮点,是将试点推行电子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安部推出了多项与老百姓出行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措施。
此次改革,公安部将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无需往返两地。
在驾驶证考试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考试中的科目二,将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对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40日调整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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