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强:新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明年有望推出
2010年11月25日,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在杭州召开,本次行业年会将以探讨中国汽车市场发展规律,建立具有特色的汽车营销服务模式,抓住中国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增强汽车流通企业发展实力为主要内容。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重要商品流通处处胡国强针对“汽车市场规范管理与诚信建设”做了主题发言,他在发言中透露,业界瞩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修改稿2011年将完成并推出。 他表示,尽管新《办法》早在2009年12月开始一直在着手研究完善,但由于目前国家的汽车产业政策目前正在各个部委汇集,还没有发出来,因此《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要稍微往后放一放,等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发布后,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等部门再进行一些研究和修改,并向大家公布,预计也会很快,在2011年会完成。新《办法》将着力来解决当前汽车市场当中存在的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包括经销商备案的问题,退出的问题等等。 另外,工商总局还正在研究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2007年的时候,发布了二手车买卖的示范合同文本,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以后,发现这个文本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良好的秩序的形成,在行业内外受到一致好评,近几年以来,根据二手车合同的经验,在2008年的时候跟广东省局进行研究,深圳已经开始试点,实施汽车流通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推行三个,第一个汽车销售合同文本,第二个试乘试驾合同文本,第三个汽车维修保养合同文本,试行了两年多以来非常好,下一步跟流通协会进行认真的研究、沟通,对于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研究和推广,合理规范消费者、经销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护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公平定位、权利和义务的问题,特别要着力解决个别经销商利用合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是第一个方面,这个合同研究推广以后,工商总局还将研究汽车生产厂家、总经销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 以下是其现场发言实录: 尊敬的徐部长,非常高兴得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邀请,跟大家一块交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两三年以来对加强汽车市场监管,促进诚信经营方面的几个问题。 今天我想跟大家交流的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方面汽车市场监管的有关情况。第二个汽车品牌经销商发展情况。第三个汽车市场诚信经营的问题。 今年1-10月无照经营的案件会增加271% 大家先请看一些数据。今年1-10月份,全国汽车市场监管的基本情况。第一个数据就是依据产品质量法查处汽车的案件是25件,依据权益保护法查处的案件是5件,依据无照经营查处的案件520件,其他特别是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是350件,1-10月份案件总计是955件,大家对刚才的数据感到枯燥,我们跟去年同期来比较,应该说今年1-10月查处案件跟去年09年同期来比,有增有减。商业贿赂和虚假宣传的案件基本与去年持平,这里面有几个变化,第一个数据第一个产品不良法查处的案件下降93.77%,我们从流通领域的抽检和消费投诉的情况来看,体现了汽车质量大幅提高。第二个消费者投诉方面的分析案件下降87.5%,说明了我们汽车经销商诚信经营的水平的提升,还有一个是我们按照公平交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案件也下降了,说明汽车经销商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程度也有所提高。 刚才我讲过,为什么在无照经营的案件会增加271%,也就是说我们很多经销商在没有取得总经销上和生产厂授权的时候,也没有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卖车了,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无照经营。商业贿赂上升27%,根据上述监管的情况,今年7月26号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是加强汽车市场监管近五年以来对汽车销售行为、配件质量、消费投诉等方面进行重要部署的一个通知,以前都是下发在其他通知里面,这次是三个部门联合下发,中心任务是加强汽车销售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的监管,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产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工商总局要加强监管力度 这里面也有几项重要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规范汽车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第一个重点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商服务链,汽车集中交易市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行为。 第二个严厉查出汽车品牌经销商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和便利,收取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今年有几个省突出查处了几个重大的案件,大家可能通过网上报道都已经看到了。 第三个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现在很多经销商,包括很多厂家、总经销商对自己的排名进行虚假宣传。 第四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推进汽车销售合同规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制止经营者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建其他不合理的条款。重点是强化流通领域汽车质量配件的监管,维护汽配市场的秩序,第一个要依法建立监理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查验汽车商品标识,第二个要加强汽配市场日常巡查,对发现没有表明汽配的产地、商品名称代理商或者是经销商,以及其他产品合格证的进行调查处理。第三个要加强加大流通领域汽车配件质量建设和不合格商品退市,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汽车配件的行为,切实维护汽车配件市场的秩序。 2010年经销商达1.4万家,增加近5000家 第二个讲汽车品牌经销商发展的情况。 首先也请看一个数据,截止到昨天为止,我们工商总局公布了今年汽车品牌经销商8712家,我们正在核查和调查还有5千余家,按照常年的惯例离元旦还有一个多月,预计还有一千家经销商名单正在申请和上报。所以今年的经销商新增的数量将达到1.4万家,下面是我们这几年以来,从05年以来汽车品牌经营办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统计讲已经核准备案了6.3万家,由于多种原因,特别是关停并转的原因,也有一些企业总经销商变更的原因,需要进行重新授权等等,预计大概实际经营的经销商是5.5万家,我们大家今年行业里面都知道一个数据,去年汽车产量达到1700万辆,1700万辆的数据让5.5万家经销商销售,从今年的数量和批次来看都超过了往年。09年全年的数据汽车经销商的数量是9442家,今年是1.4万家,增加了将近5千家。 所以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我想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2010年中国的经济形势呈现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向好,第二个是今年以来我国继续实行汽车下乡的政策,同时我们汽车下乡企业开发了很多农民买得起、用得好,能够适应农村需求的汽车商品,扩大了汽车的消费。第三个我们工商总局认真贯彻总局长提出的监管与发展,与服务、维权,去年和今年工商总局的汽车备案已经达到每个季度备案一次,根据今年新情况,我们将达到六次,就是两个月备案一次,已经完成了四次,12月初还有一批,争取元旦前这批,把今年11月底以前向工商总局提出申请备案的所有的经销商备案完毕,让我们经销商们赶上春节销售旺季,这也充分体现了工商部门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的理念。 还有一个从今年备案的情况来看,经销商数量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自主品牌和价廉物美的百姓车经销商正在涌现,从地区上来看,二三线城市、县城以下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经销商数量增速较快,北京、上海、杭州等较大城市、特大城市经销商发展今年也很快,像西部的甘肃、山西、河南、河北快超千家了。第三个以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形式的经销商数量比较多,经销商做强做大的特点充分体现,并不是新增,新增有,但是更多的是在一个集团公司下不同品牌的经销商,这个数量上增速比较快。所以这也是我们大家都期待的,刚才常司长讲的龙头企业,我们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但是汽车经销商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我个人认为有两个问题,第一今年是1.4万家,我很担心1.4万家里面的诚信经营经营理念的问题,第二个特别到年底大家感觉很明显,加价车很多,加价车的出现和经销商的快速发展同步发生,所以我们在上个月的时候,跟汽车流通的专家们也进行了沟通,在明年的时候我们要研究对那些加价现象、加价数量、加价价格比较多的一些经销商从品牌化等环节入手进行研究,对那些老百姓欢迎、价廉物美、供应充足的汽车品牌我们将进行特殊的快速通道让他们发展,很多经销商发展下去,无车可卖,这是展厅,对这样的经销商我们会采取一些“暂缓”措施。 汽车经营中存在的五大问题 汽车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一个汽车经营企业未经供应商授权,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开展经营。就是大家的冒牌。 第二个汽车品牌经销商未经工商部门备案,也没有到工商部门去登记,或者是厂家已经授权,没有到工商部门变更的现象比较多。 第三个品牌经销商设立的二级经销商,非法人分支机构经销商,或者是汽车连锁企业从事品牌汽车销售,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也很多也没有取得总经销商或者是厂家的授权。 第四个出现的问题就是以展示厅、售后服务等形式变相从事经营活动,查处的案件也比较突出。 第五个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时有发生,主要是夸大汽车性能、行业的排名等等等等,误导欺骗消费者。 针对汽车诚信经营问题的几点看法 下面讲一下汽车诚信经营的问题。 第一个我们正在研究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大家都知道,我们2007年的时候,发布了二手车买卖的示范合同文本,大家反映都很好,我们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以后,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良好的秩序的形成,在行业内外受到一致好评,近几年以来,根据二手车合同的经验,我们在08年的时候跟广东省局进行研究,深圳已经开始试点,实施汽车流通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推行三个,第一个汽车销售合同文本,第二个试乘试驾合同文本,第三个汽车维修保养合同文本,在开会之前我也跟市场司的同志专门进行了沟通,试行了两年多以来非常好,我们下一步跟流通协会进行认真的研究、沟通,对于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研究和推广,合理规范消费者、经销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效保护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公平定位、权利和义务的问题,特别要着力解决个别经销商利用合同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这是第一个方面,这个里面可能会使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合同,这个合同研究推广以后,我们还想研究汽车生产厂家、总经销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一段一段分段来解决。 第二个我们开展诚信市场和诚信经销商创建活动。2006年12月1号的时候,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向全行业发出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为了诚信经营活动的创建,工商总局今年5月份也在全国的有形市场里面开展了创建诚信市场的活动,促进了江苏省常熟一个小商品城的示范标准推广到全国,年底各个省相关一到两家诚信市场进行全国性表彰,这是第一批,明年的时候跟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把数量扩大一些,特别是要把汽车有形市场作为诚信市场表彰、公布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还有一个我们就是会同汽车流通协会在有形汽车市场内开展诚信经营者创建活动,农民经营户创建活动,元旦前后,以两家联合发文的形式在全国进行部署。 第三个跟大家也讲了,现在大家也很关心的,国家的汽车产业政策目前正在各个部委汇集,还没有发出来,紧接着我们会同发改委、质检总局等部门对目前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进行一些研究和修改,09年12月开始一直在着手研究完善,是由于汽车还没有出台,大的政策没有定下来以前,我们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稍微往后放一放,等这些产业政策出台以后,我们再把修改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内容向大家公布,预计也会很快,在2011年会完成,着力来解决当前汽车市场当中存在的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包括经销商备案的问题,退出的问题等等。 我利用20多分钟的时间跟大家简单汇报了一下,可能有一些不一定对,请大家批评指正,祝会议圆满成功,谢谢。 (责任编辑:文思婧) 本文链接://www.msingerart.com/ShowDetail.asp?id=231 转载请保留出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