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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应由地方政府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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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四川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李克强总理现场回应了四川省省长魏宏代表提出的一个“难题”。
  魏宏说,有许多投资项目涉及到去年出台的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文件,到现在都无法落实。
  “具体涉及到多少项目?”李克强当即问道。
  “投资5亿以上的项目,正在实施还没论证的项目410个,涉及资金6600多亿;已经签约还没实施的290个,涉及投资3000多亿。近10000亿项目基本都因此放着。”魏宏答道。
  他们所讨论的政策,指的是一份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文件。
  3月6日举行的两会财政部长记者会招待会上,已经有台湾媒体向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出,曾有消息传出这项政策取消了财政返还,导致许多台企遭到地方政府资金拖欠等问题。
  魏宏代表也认为,这项改革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刀切”的情况,并导致许多投资项目面临停滞困境。
  魏宏代表讲述中间,李克强立刻扭过头去现场布置国办负责人:“你们会后要就这个问题立刻与财政部门进行对接。要正确理解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这个文件。”
  “首先优惠政策是有的。特别是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就是有的。”李克强强调,“所谓要清理的,是指那些不合法的、不合理的、形成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的一些所谓的优惠政策。”
  对于总理重申的这一原则,去年的文件中也曾有详细表述: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
  “这个问题要根据原则主要应由地方来把握。我相信地方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政府,自己是有这个鉴别能力和把控能力的。”李克强再又一次提醒相关人员,“这是一个大的原则:主要由地方政府特别是西部地区自己去把握、甄别。”
  李克强随即对魏宏说:“你们自己去把握平衡。相信你们制定措施能够从实际出发、也会把握好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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