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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告清理 4万多款商用车产品中招

时间: 2015-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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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前:在工信部网站公布的最新 一期《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工信部决定对不符合公告管理规定的757家国内汽车企业超过4万款产品(包括整车和底盘)公告进行撤销,自2014年 12月3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在被撤销的4万多款产品中,涵盖了国内绝大多数商用车生产企业和专用车改装企业,撤销产品涵盖货车、客车、环卫车、运输车、 校车等多类整车及底盘产品。

商用车公告是主要清理对象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的这份文件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现将撤销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予以公告。”

记者粗略统计,列入这份文件附录中的4万多款产品,绝大多数车型是卡、客车底盘或各类专用车,它们同属于商用车。这就是说,此次被清理的产品基本上是商用车。

为什么此次有这么多商用车产品公告被撤销?

有业内专家认为,这与商用车尤 其是专用车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有关。一款新产品上市,为满足用户多样化需求,厂家往往在产品主要性能不变的情况下,提供尽可能多样的配置。配置变化越 大,被用户选中的几率就越高,销售量才有可能大。而配置有变化就要申报产品公告,这就使公告内的产品数量增多。

另外,此次对不符合公告管理规 定的产品目录撤销公告,与我国车辆管理政策和产品标准有较大调整有关。一些标准进行制(修)订,使不同阶段公告产品的审查要求有所变化,一些已经不符合现 行要求的产品不能保留在公告内。如国四排放标准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国三产品就无法上公告。还有些新制定的涉及到产品技术的标 准实施,原有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就要退出公告。

现阶段仍需严格市场管控

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没有深层次的原因?

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处得到的答复是,清理整顿公告内产品,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一段时间以来积累问题的集中处理,通过不断进行清理、整理、规范,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在工信部此次发布这份文件前不久,2014年12月24日,工信部还发布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67批)》,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进行清理。此外,该批产品公告还对多款产品宣布暂停生产和销售。

我国对汽车行业的准入实行严格 管控。从1985年起,由国家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计划内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到2001年改为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并延续至今。从目录管 理到公告管理,国家对汽车生产实行资质管理,对整车企业的设立及汽车项目立项进行严格审批,对整车产品进行强制检验和认证。在此后十几年中,目录共发布各 类车辆生产企业1164家。随后,目录管理制度被公告制度所取代。

2012年7月12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随后,工信部又发布了首批特别公示企业名单。这份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1批)中,主要集中在商用车和改装车领域。

今后应让市场之手发挥作用

在商用车行业,存在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技术落后现象,专用车业尤其突出。近几年,政府职能部门在政策上推进,以逐渐淘汰技术落后、缺乏核心技术的产品,避免产品同质化,提高产业集中度。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让政府这只手发挥作用外,是否能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我国汽车企业准入目前是公告制管理,就是说我国汽车产业还是政府管而不是市场管。这种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做法,是否需要主管部门调整和改进?

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顾问杜 芳慈表示,汽车准入管理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市场来推动行业进步。商用车,特别是改装车本身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具有特殊用途的商用车需求越来 越大,这些车要在原有车型基础上进行改动,依照目前的公告管理要求,都要重新申请公告。这不利于主流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商用车企业反映,申报一个新产品公告的费用不菲,要十几万元。申报一系列产品的公告更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对于实力不够的小企业来说自然负担很重。而对大企业来说,申报过程时间长,导致产品推迟上市是他们更关注的。

一位商用车企业的销售负责人 说,目前的管理方式,对于正规企业而言,有“劣币驱除良币”的影响。他举例说,他们开发一款全新的卡车,从研发到上市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很多。现在一般是在 一个平台上推出系列产品,如果这个系列的产品有改动,就要重新申请公告。“商用车用户对车辆的要求不同,现在都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了满足用户 需求,对产品进行适应性改进,这就不得不重新申请产品公告。而申请公告势必延长了上市时间,在市场竞争很激烈的当下,耽误产品上市进度意味着削弱竞争 力。”这位销售负责人说。

对于公告管理,杜芳慈建议,可以按平台方式申报产品公告,在产品平台的基础上,允许部分产品改动,不必有一点变化就再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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