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
时间: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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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决定从2014年4月11日起,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与新一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实施。
4月11日起,北京市将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北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原来的四环路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此外,长期进京证取消,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北京市的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另外,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此前有消息称“尾号组合可能变化”,此次并不做调整。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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