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

取消长期进京证 北京将实施新交管措施

时间: 2015-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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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公安交管局联合下发通告,为了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北京将于4月11日开始实施新一轮工作日限行措施,对货车、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采取更加严格的交通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取消长期进京通行证,初次办理进京证有效期为7天;外阜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并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2015年1月1日起,外阜黄标车禁止驶入北京市;此外,摩托车的限行时间和限行范围也将扩大。
    ●  进京证延期可在交通支大队办理
    4月11日起,本市实施多年的长期进京通行证将取消。今后,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为7天,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一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针对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每天6时至23时,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四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时间,由每天6时至22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每天6时至24时,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  外埠黄标车明年起禁止入京
    黄标车污染排放强度更大,本市针对黄标车的限行措施将更为严格。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另外,本市黄标车的尾气排放检测由半年一次缩短为3个月一次,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
    ●  六环内全天禁止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目前,本市五环内主路禁止摩托车行驶,其他路段如长安街分时段对摩托车限行。4月11日起,对摩托车的限行时间和范围都将扩大,六环路(不含)以内的道路将全天禁止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的摩托车行驶。对外埠进京载客汽车的限行措施将不作改变,沿用现行措施。
    这一通告全文将于首都之窗公示,实施日起,对于机动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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