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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极重污染 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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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将空气污染危害分为四级,当启动极重污染应急措施时,除公交车、出租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外,全市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当日限行机动车禁止驶入三环路内。
    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对应的空气污染分级,预案分别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随着污染程度加重,应急措施逐级加严并升级。
    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等。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严禁无油烟处理设施的露天烧烤等。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全市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或停止生产。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2次。
    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祭祀烧纸行为。同时,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公交运力保障。另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30%的财政供养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
    严重污染应急措施
    机关单位每日停驶5成以上公车
    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学生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等。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外,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车停车超过3分钟后及时熄火;减少开放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外,执行更严厉的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全市所有建筑、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拆迁作业全面停止施工。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30%污染物排放量。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50%的财政供养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以及西郊热电厂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根据污染现状及未来趋势,报请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启动关中五市一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缓解周边地区对西安空气污染的影响。
    极重污染应急措施
    全市机动车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严重污染应急响应建议性措施外,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企业单位实行错峰或弹性上班,减轻交通压力。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除实施全部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应急响应强制性措施外,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全面停止生产。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全面持续进行冲洗洒水,广场、空地、各单位门前区域等实施彻底清扫冲洗。
    重点大气类污染源企业工业生产实行限产限排,减少50%污染物排放量。
    除公交车、出租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外,全市机动车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当日限行车辆禁止驶入三环路内。
    连续2天中度污染 发布预警
    据了解,当空气质量连续2天达到中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空气中度污染预警。
    当连续2天达到重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启动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
    当连续2天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当有1天达到极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政府启动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分级
    空气质量指数达500为极重污染
    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AQI:空气质量指数):
    中度污染:24小时AQI平均在151~200
    重度污染:24小时AQI平均在201~300
    严重污染:24小时AQI平均在301~499
    极重污染:24小时AQI平均达到或超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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